一、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及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巡察相关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主任:杨 文
电话:5566702
副主任:曾盈希
电话:5566702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负责重要工作部署、事项的督查。
主任:李杰欣
电话:5502516
副主任:潘 宇
电话:5531182
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任:周 力
电话:5502523
副主 任:李 清
电话:5502489
副主任:谢宗晟
电话:5556610
四、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南宁市青秀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任:蓝仁钟
电话:5502505
副主任:陆 路
电 话:5502510
副主任:凌少峰
电话:5502511
五、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执行活动、虚假诉讼等实行法律监督;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主任:梁萃华
电 话:5502593
副主任:邓 刚
电话:5502563
六、第四检察部
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主任:蓝庆
电话:5502591
副主任:陈龙奇
电话:5502591
七、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主任:胡程程
电话:5502526
副主任:李 莎
电话:5502595
八、综合业务部
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主任:秦文静
电话:5536112
副主任:黄田万
电话:5581962
九、派驻南阳检察室
负责接收群众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