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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1、刑事检察职能

1)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2)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3)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控告申诉检察。对妨碍辩护人和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控告,进行审查监督;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等刑事终结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确有错误的,进行监督纠正;办理刑事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

6)侦查权。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待刑诉法修订后才能确定)

2、民事检察职能

1)民事诉讼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支持起诉。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有困难的,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

3、行政检察职能

1)行政诉讼的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4、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1)行政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一个,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管理部及派驻南阳检察室。

我院核定编制6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编制57人,工勤编制5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0人。截至2022年年底,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人55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政法编制)52人,工勤人员3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0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692.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163.86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53.85


9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48.06


10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0.00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25.38


20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692.45

本年支出合计

58

2692.4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00


30

0.00


61

0.00

总计

31

2692.45

总计

62

2692.45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表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692.45

2692.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

1.3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0.50

0.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80

0.8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80

0.8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63.86

2163.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2

公安

5.00

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

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158.86

2158.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444.39

1444.3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14.48

714.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3.85

253.8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3.85

253.8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2.52

22.5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0.77

150.7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0.57

80.5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8.06

148.0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06

148.0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9.61

59.6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6.66

86.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9

1.7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692.45

1997.68

694.78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

0.00

1.3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0.50

0.00

0.50

0.00

0.00

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00

0.50

0.00

0.00

0.0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80

0.00

0.80

0.00

0.00

0.0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80

0.00

0.8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63.86

1470.39

693.48

0.00

0.00

0.00

20402

公安

5.00

0.00

5.00

0.00

0.00

0.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

0.00

5.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158.86

1470.39

688.48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444.39

1444.39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14.48

26.00

688.48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3.85

253.85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3.85

253.85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2.52

22.52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0.77

150.77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0.57

80.57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8.06

148.06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06

148.06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9.61

59.61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6.66

86.66

0.00

0.00

0.00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9

1.79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5.38

125.38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692.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1.30

1.3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2163.86

2163.86

0.00

0.00


5

0.00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53.85

253.85

0.00

0.00


9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48.06

148.06

0.00

0.00


10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0.00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25.38

125.38

0.00

0.00


20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692.45

本年支出合计

59

2692.45

2692.45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0.00

0.00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0.00

0.00

0.00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0.00

0.00

0.00

0.00

总计

32

2692.45

总计

64

2692.45

2692.45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692.45

1997.68

694.7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

0.00

1.3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0.50

0.00

0.5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50

0.00

0.5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80

0.00

0.8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80

0.00

0.8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63.86

1470.39

693.48

20402

公安

5.00

0.00

5.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

0.00

5.00

20404

检察

2158.86

1470.39

688.48

2040401

行政运行

1444.39

1444.39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14.48

26.00

688.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3.85

253.85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3.85

253.85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2.52

22.52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0.77

150.77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0.57

80.57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8.06

148.0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06

148.0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9.61

59.61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6.66

86.66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9

1.79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38

125.38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38

125.38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5.38

125.3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12.1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6.48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68.88

30201

办公费

42.74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73.14

30202

印刷费

2.39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477.35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2.75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0.77

30206

电费

14.13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80.57

30207

邮电费

14.56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9.61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5.29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78

30211

差旅费

6.59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5.3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2.51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5.6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08

30215

会议费

0.15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2.88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20.27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7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24.71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8.1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5.09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82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22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1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0.00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2.05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771.20

公用经费合计


0.00



226.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2.99

0.00

22.82

0.00

22.82

0.17

22.99

0.00

22.82

0.00

22.82

0.1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69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2.4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922.02万元,减少229.57万元,下降7.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2.45万元,为青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2813.29万元,减少120.84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首先是2022年因疫情等导致财政国库紧张,以及本院一些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青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青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08.73万元减少108.7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加大了资金执行力度,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692.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2.4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922.02万元减少229.57万元下降7.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较2021年决算9.19万元减少7.89万元,下降85.8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大事务和组织事务两项支出,并且其他共产党事业支出的对口部门减少了对我院这块经费的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类)2163.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各项检察业务的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决算2333.54万元减少169.68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首先是2022年因疫情导致财政国库紧张,一些项目未能及时支付款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3.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单位其他离退休人员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225.04万元增加28.81万元,增长12.80%,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数调整提高了相应的项目金额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148.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干警、退休人员、聘用人员的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1年决算150.78万元减少2.72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等情况导致相应的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5.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决算124.15万元增加1.23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提高了相应的项目金额支出。

9.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院无结余。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决算67.69万元减少67.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加快一些历年项目的工作进度,加大结转结余款的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2.4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854.33万元,减少161.88万元,下降5.67%。其中:基本支出1997.68万元,项目支出694.78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该项目不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主要用于相关公共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该项目不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主要用于相关公共服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该项目不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主要用于相关公共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导致有部分绩效和补贴未能发放。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0.8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加大了执行力度,加大了历年结转款项执行力度,并且增加了中央转移资金,并且日常办公业务增多,相关资金支付随之增多。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9%。主要用于退休费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未转12月退休费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主要用于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未转12月养老保险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57万元,支出决算为8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等项目,预决算无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45万元,支出决算为5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主要用于职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未转12月职工基本医疗费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9.57万元,支出决算为8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未转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主要用于职工的长期护理险、离退休医疗核减、大病医疗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医疗核减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年末财政资金紧张,加上国库不开,未转12月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71.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6.4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末12月份的五险一金未转。

其中:基本工资168.88万元,津贴补贴173.14万元,奖金477.35万元,绩效工资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8万元,住房公积金125.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5.6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能减排力度加大。

其中:办公费42.74万元,印刷费2.39万元,电费14.13万元,邮电费14.56万元,差旅费6.59万元,维修(护)费2.51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18.16万元,福利费5.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变动。

其中:退休费20.27万元,抚恤金24.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0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院无债务。

(5)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院无此项支出。

(6)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院无此项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比2021增加7.90万元,增长52.35%,原因是案件增多,因而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1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1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2%,比2021增加7.82万元,增长52.13%,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增加。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82万元,平均每辆 1.9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 比2021增加0.08万元,增长88.89%主要原因是与本系统和别的系统院进行的调研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5.72%,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相关支出,2021年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0.97%。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共开展预算项目自评17个,共涉及资金7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业务办案经费”等1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预算支出7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通过几年的绩效评价,各部门单位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部门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

组织对本部门及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2.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办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8.90万元,执行数为244.62万元,完成预算的72.1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对相关资金进行压减。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量,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需要所支出的经费。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较低,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7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3.1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较低,原因是因财政困难,导致无法支付11-12月物业费。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堂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1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4.2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较低,原因是2022年底11-12月因财政资金困难无法按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维修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6.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80万元,执行数为18.40万元,完成预算的33.5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低,原因是一些款项财政未能及时下达指标,以及财政困难,相关款项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体化智能检察听证室基建项目(尾款)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为0,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按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内控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6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较低,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按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特级档案室数字化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计划和合同完成当年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档案的其他工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楼地面坍塌修复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已签订了合同,并走完了审批流程,租期为一年,支付半年的停车费,公车和干警车辆已正常入场使用,已完成了场地画框停车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原因是各方综合原因,没有使用相关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各方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增建技术办案楼项目自评得分为73.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56.92万元,完成预算的37.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尚未开工,前期工作还在进行,原因是综合各方原因,项目未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各方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资产清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计划盘点单位资产数量,对我院现有资产进行清查,并出具相关资产清查报告,完成相关工作。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听证室设备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20万元,执行数为10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听证室系统,系统配套设备,完成是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有待提高,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无法支付。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委会会议系统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计划和合同完成该项目,通过该系统的启用,检委会正式进入“无纸化时代”,有效提高了检委会研判效率,对全面提升检委会工作标准化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政法纪检监察转移付预算指标的通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低,原因是因上级院未出相关技术方案,未完成相关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加大装备经费的支付执行力度。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法纪检监察转移付资金第三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执行率低,原因是已完成采购但是财政困难,无法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各方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支付执行力度。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已及时完成相关工程,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家赔偿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2万元,执行数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了对错判的行为人进行了国家赔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绩效再评价情况。

我院无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青秀区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青秀区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青秀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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